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1.主體是一般主體。
2.只能由故意構成。
3.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體。
4.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生產、銷售的行爲。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四個構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