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如何凍結財產

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自訴案件的判決結果生成法律效力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執行方式爲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財產凍結的意思是該財產已經被司法機關採取法律強制措施,在凍結期間內,財產所有人不能將該財產轉讓、設定抵押、辦理過戶等。

刑事自訴案件如何凍結財產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條

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爲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當提供與犯罪事實、違法所得相關的證據材料,並列明財產的種類、數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凍結的情況。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申請沒收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