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憑錄音能定罪嗎

證據只有電話錄音一個是不可以定罪判刑的。因爲該證據還不夠確實、充分,不能證明行爲人確實構成販賣毒品罪。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販毒憑錄音能定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