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幣是否是詐騙罪

使用假幣罪和詐騙罪的區別如下:
1、犯罪客體不同,詐騙罪是對他人財物進行騙取的行爲,假幣罪是對國家貨幣流通管理制度進行僞造和侵犯。
2、騙取方式不同,詐騙罪的騙取方式是非法佔有,而假幣罪的罪行是虛構事實,並且隱瞞真相的行爲方式。
3、犯罪對象不同,詐騙罪是對個人或者團體進行騙取財物,而假幣罪是對國家貨幣相關秩序的擾亂行爲。
使用假幣罪和詐騙罪的合適用處罰重的罪名進行處罰詐騙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使用假幣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使用假幣是否是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出售、購買僞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僞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僞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僞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僞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僞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