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不違法和價格高低沒有必然聯繫,主要看經營者有沒有下列行爲: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爲了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損害國家利益或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三、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價格法》第七條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