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權可以中止嗎,能中止探望權嗎

當父或母行使探望子女權利時,如果已經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時,另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中止該方探望子女的權利,但不能主動不許對方探望子女。當中止的事由消失時,法院應當恢復該方探望子女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探望權可以中止嗎,能中止探望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