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5)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5)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