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容留組織怎麼判刑

根據刑法第359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加重處罰事由犯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引誘、容留、介紹多人賣淫的;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造成嚴重後果的,曾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受過行政處罰的等。

介紹容留組織怎麼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幼女賣淫罪】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