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可以組成合議庭審理嗎

可以,自訴案件組成合議庭審理的條件是:當審理選民資格案件、重大及疑難的案件,以及第二審民事案件,都需要組成合議庭審理。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自訴案件可以組成合議庭審理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