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損害國家公共財產怎麼處理

醉酒損害國家公共財產,如果毀壞的財物數額較大,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否則,只是治安拘留。
醉酒的人犯罪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是完全刑事責任人。醉酒的人對自己行爲控制能力的減弱是人爲的,是醉酒前應當預見並可以得到控制的。所以,醉酒的人犯罪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應對其破壞國家公共財產的行爲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醉酒損害國家公共財產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