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保護傘

認定標準是:
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的,應當認定爲保護傘情形。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怎樣認定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