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緩刑要遵守什麼規定

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判處緩刑要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判處緩刑要遵守什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