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的行爲表現有哪些

1.行爲人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多次進行搶奪的。若搶奪走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
2.搶奪罪表現爲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用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爲。
3.行爲人是故意的,其目的就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犯罪對象是一般的財物,如金錢、物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的行爲表現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