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案一般一起開庭嗎

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須一起審理,是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在法院審判實踐中,對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審判,往往都是由經辦法官和實際案件情況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併審理的,都會合並審理,這樣會比較容易查明事實,必要時還方便對質,通常也比較節約司法資源,減少訴累,至少經辦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開很多次庭。但是,由於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時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種原因,經辦法官是可以分別開庭對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的。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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