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屬於詐騙嗎

信用卡套現的行爲不見得都屬於詐騙,首先來說,信用卡的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透過正常的合法手續,譬如說在銀行櫃檯或者ATM機,透過這樣的方式去提取現金,而是透過其他的手段利用信用卡中的額度來套取現金。

信用卡套現屬於詐騙嗎

同時,它不向銀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這就屬於信用卡的套現。 當然,我們現在生活中存在最多的就是一些單位或者個人用pos機專門實施套現的業務。同時,他透過這個套現的行爲去賺取一些高額的所謂的手續費。 對於這個行爲,往往它不是構成詐騙,而是構成的是非法經營罪。

第二來講,對於信用卡套現時的一些情形來說,如果正常情形下,我們是能夠按期償還套現的金額,向銀行償還了信用卡中的一個欠款的話,一般不構成犯罪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套現的金額超過1萬元以上,而銀行也催繳了兩次,並且你3個月還不歸還的,那就屬於惡意透支,涉及到就是信用卡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