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非法拘禁立案標準

團伙非法拘禁立案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爲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在非法拘禁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爲債主索債而引發的犯罪。根據刑法的規定,以索債爲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是非法拘禁,要受到刑法的處罰。這裏的債務包括正常的債務,也包括賭債、高利貸等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所以,索債時一定要注意,要採取正當的手段,不要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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