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檢察院不公訴會怎樣

看情況:
其一、如果是因爲犯罪嫌疑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或者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現而不起訴的,則會釋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其二、如果是因爲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則會由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收集到確實、充分的證據後,再向法院提起公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檢察院不公訴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