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屬於走私普通貨物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情形屬於走私普通貨物,只要實施了走私行爲,且涉案物品爲普通貨物的,不論具體按什麼情形呈現,都屬於走私普通貨物,涉案金額較大的,構成犯罪。其中的走私主要指的是逃避海關的監管或者是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管理,並且希望或者放任結果發生。

哪些情形屬於走私普通貨物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