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減輕處罰嗎

依據我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如果認定犯罪分子爲累犯的,是不能減輕刑事處罰的,累犯還需要從重處罰,並且不適用緩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另外,刑法第七十四條也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累犯可以減輕處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