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的立案標準: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關於誹謗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收集證據,針對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往往當事人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難題,證據的收集一般比較困難,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