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權利罪是什麼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一類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爲。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具體表現爲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譽、人格權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權利。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包括以下幾部分犯罪:
侵犯他人生命權的犯罪,包括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主要包括故意傷害罪和過失致人重傷罪。
侵犯婦女身心健康的犯罪,主要包括強姦罪、猥褻罪等。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拐賣人口罪、非法拘禁罪等。
侵犯他人名譽、人格的犯罪,包括侮辱罪、誹謗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犯人身權利罪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