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從犯從哪些方面認定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詐騙罪的從犯可以從當事人在詐騙行爲中起的作用進行認定,如果是起輔助、次要作用的,就是屬於從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詐騙罪從犯從哪些方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