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搶劫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搶奪罪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