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從檢察院批捕後到法院起訴大概需要多久

刑事案件從檢察院批捕到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具體時間是不確定的,它與案件的性質、難易程度等實際情況有關。
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爲二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對於流竄作案、結夥作案、難以取證等複雜案件可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長二個月,其他複雜案件經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長。
偵查終結後,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月,複雜可以延長半個月,對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能退回補充偵查,期限爲一個月,最多退回兩次。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一般刑事案件從檢察院批捕後到法院起訴大概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