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多久會宣判呢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後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具體如下:
一、民事訴訟: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二、刑事訴訟:
1、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爲20日。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而一審簡易案件是在三個月以內結案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多久會宣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