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普通盜墓多久判刑

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普通盜墓多久判刑?

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普通盜墓多久判刑

盜墓案件的審理時間一般是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盜墓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管是普通的盜墓行爲,還是盜掘古墓葬的,法院審理案件的時間是根據案情確定的,不會因爲是普通的盜墓行爲就隨便出具判決結果。盜掘普通的墓室,通常是按照侮辱屍體罪定罪的,盜掘古墓葬,情節嚴重的是可能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