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財產會被沒收嗎

要徹底摧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基礎,防止其死灰復燃,法律明確指出,對於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一般應當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於確屬骨幹成員或者爲該組織轉移、隱匿資產的積極參加者,可以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於其他組織成員,應當根據所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次數、性質、地位、作用、違法所得數額以及造成損失的數額等情節,依法決定財產刑的適用。實踐中,爲了防止‘黑財’被轉移,隱匿,辦案機關對涉黑惡勢力組織和人員的涉案財產採取先行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如果有證據證明依法應當追繳、沒收的涉案財產無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價值滅失或者與其他合法財產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繳、沒收其他等值財產。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6.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訴訟需要,應當依法查詢、查封、扣押、凍結全部涉案財產。
28.違法所得已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1)對方明知是透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的;
(2)對方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取得的;
(3)對方是因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而取得的;
(4)透過其他方式惡意取得的。
29.依法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產無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價值滅失或者與其他合法財產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繳、沒收其他等值財產。

黑惡勢力財產會被沒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