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案的行政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案的行政處罰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悔過態度積極的,從輕處罰。故意毀壞財物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不是給予治安管理的行政處罰了。

故意毀壞財物案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