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金額如何認定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金額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