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多次辱罵構成侮辱罪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辱罵他人會不會構成侮辱罪,要依據是否情節嚴重而定,如果情節嚴重的就會構成侮辱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被人多次辱罵構成侮辱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