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能否入獄

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對“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應該注意兩點:
一是“可以”取保候審,不是“應當”取保候審;
二是對孕期嫌疑人取保候審有前提,即“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一些孕期婦女在被取保候審之後,繼續瘋狂犯罪,所以對她們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
因此,是可以讓孕婦入獄的,但是由於我國的執行制度並不完善,導致了執行難的問題,使得一些孕婦犯罪仍舊不用入獄。

孕婦能否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