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不是過失犯罪。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危險駕駛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所以危險駕駛罪不屬於過失犯罪,而是屬於故意犯罪,即明知危害結果可能產生而爲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