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非法經營犯罪

從以下幾個方面認定非法經營犯罪:
1、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
2、在主觀上要求行爲人必須是出於故意,且以營利爲目的,對於因不知其爲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且不以營利爲目的的,不認爲構成,而只能給予行爲人以行政處罰
3、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爲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爲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爲,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如何認定非法經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