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之前可以傳喚訊問嗎

(1)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論是否立案,都採取“訊問”的方式調查瞭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況。

刑事立案之前可以傳喚訊問嗎

(2)在刑事案件中,對證人、被害人等採用“詢問”的方式調查瞭解相關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