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誣告強姦罪如何反駁

被人誣告強姦罪如何反駁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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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誣告強姦罪如何反駁

強姦罪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如則構成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怎樣纔算構成強姦罪?
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虐襲、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與被害人進行的性行爲。
第二,被人誣告強姦罪如何反駁?
(1)如果男女戀愛,可以證實二人正處於戀人關係的:當該男子與女朋友發生性行爲,事後女朋友反悔的,一般來說,不算強姦罪;
(2)發生性行爲時,如果女子當時半推半就,而事後又後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證明當時女子確實屬於“半推半就”,則不屬於強姦罪;如果男性無法證明當時女子屬於“半推半就”,而女子卻有證據證明該性行爲違背了自己意志,則可以按強姦罪論處。
(3)行爲人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236條第2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爲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爲是犯罪。
(4)還有其他辦法,就是比如事後帶個錄音筆,藏好,或者打電話開錄音,把該說的都說出來,讓對方確認,可以問問對方究竟要怎麼樣才肯放過自己,偌是要錢,那麼你可以反過來告對方敲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