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包括哪些人

職務犯罪包括哪些人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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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包括哪些

職務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公司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違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職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做法的總稱。
分別按照行爲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體不同分、按照實施主體的不同分:
1、按行爲方式分:詐騙型金融犯罪、僞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規避型金融犯罪;
2、按侵犯的主客體不同分爲: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業務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據實施主體的不同分爲:針對銀行的犯罪(外部犯罪)和銀行人員職務犯罪(內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