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