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減輕行政處罰

減輕行政處罰無需被處罰人提出申請,只要被處罰人符合以下條件的,行政機關就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爲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爲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如何申請減輕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