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買賣股票行政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一、違規買賣股票行政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違規買賣股票行政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第七十二條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資訊的其他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泄露內幕資訊、根據內幕資訊買賣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的建議的,根據不同情況,沒收非法獲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並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業從業人員、證券業管理人員和國家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其他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直接或者間接持有、買賣股票的,除責令限期出售其持有的股票外,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非法所得、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一)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衆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衆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衆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六)發起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爲;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發行股票的流程是什麼?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

3、公司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之後申請人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

5、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併發行股票。

在司法實踐中,常見的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爲主要是泄露內幕交易資訊,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處罰標準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事實上,泄露內幕交易資訊的這種行爲,如果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對於股票交易及股票發行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