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要怎麼進行抗辯

行政處罰要怎麼進行抗辯
律師解析:被處罰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透過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進行抗辯。
被處罰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既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被處罰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爲,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