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罰沒款管理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安部關於罰沒款管理的規定是什麼?

公安部關於罰沒款管理的規定是什麼?

公安部關於罰沒款管理的規定是按照公平依法科學有效的原則來進行擬定的管理,公安部罰沒款規定,設立考評指標應當依法、科學、有效、統一,要取消不科學、不合理的考評指標,禁止將“罰沒款數額”、“行政拘留數”、“發案數”、“勞動教養數”、“破案率”等作爲績效考評指標。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2000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執行行政處罰決定過程中,除依法應予銷燬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二、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有哪些?

罰款與罰金造成的經濟結果是一樣的,被罰的人都要交納一定的錢。但是其性質惡劣程度是不同的。罰款承擔的是一種行政責任,而罰金承擔的是一種刑事責任。就是說,被罰金的人比被罰款的人犯法的程度嚴重的多。

罰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罰處罰的一種方式,屬財產刑,其適用對象是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罰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規定判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行使罰金權。

罰款是行政處罰手段之一,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他不需要經人民法院判決,只要行政執法單位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即可執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局依治安處罰法規定的程序即可執行。違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工商行政管理的具體規定程序作出決定即可執行。

在現實生活當中,公安部門他們對於一些行政方面的罰款,還有就是刑法當中的罰款,都是有着非常明確的具體的管理規定的,不可能存在着一套完全沒有約束的,否則的話可能會存在着公務人員來進行一些濫用職權貪污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