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該怎麼做

觸犯了法律那麼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一般情況下,我們如果是被行政拘留了,那麼除了可以保釋的以外都是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的。有人會問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下面是我們的一些對於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

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該怎麼做

一、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

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請暫緩執行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被處罰人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申請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決定。公安機關認爲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且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的,應當作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決定。對同一被處罰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被處罰人已送達拘留所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送達拘留所,拘留所應當立即釋放被處罰人。

二、免於行政拘留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不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 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爲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以上就是對由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着一問題引出的關於免除行政拘留的相關的解釋。從上述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除了未成年人以及哺乳期的女性之外,其他想要免除行政拘留的應視其犯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來定。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免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