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超過追訴時效如何處理

治安案件超過追訴時效沒有被發現的不再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治安案件超過追訴時效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