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條件罰款還是罰沒款?

一、聽證條件罰款還是罰沒款?

聽證條件罰款還是罰沒款?

?舉行聽證的條件下,所作的處罰應當是罰沒款。罰款是處罰違法者或違反合同者以一定數量的錢被罰款時繳納的錢,罰沒款是指國家行政執法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進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所形成的收入。罰款只是處罰後只繳納罰款,罰沒款是處罰後不單繳納罰款,還有將非法所得沒收。

財政部《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餘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及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

第一,警告、通報批評。警告、通報批評,是國家勞動行政監察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勞動關係主體作出譴責和警誡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透過對違法情節輕微並尚未造成危害後果的勞動關係主體進行譴責和警誡,糾正其違法行爲。

第二,罰款。罰款,是勞動行政監察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不履行法定勞動義務的勞動關係主體,予以剝奪一定金錢的經濟制裁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透過對那些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並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物質上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勞動關係主體,強迫其繳納一定數額的貨幣,糾正其違法行爲。

第三,吊銷勞動行政許可證。吊銷勞動行政許可證,是指勞動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的勞動關係主體,依法採取剝奪 其曾依法取得的從事某種工作或職業權利的許可證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透過這種勞動行政處罰,糾正或制止違法行爲,防止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避免勞動爭議。

第四,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是勞動行政監察機關責令嚴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的勞動關係主體停止生產或營業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透過這種勞動行政處罰,制止違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傷亡事故,減少或消除職業危害,保證廣大職工羣衆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勞動爭議。

第五,徵收滯納金。徵收滯納金,是勞動行政監督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繳納勞動社會保險金的單位,就其拖欠的社會保險金數額按月加收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金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透過這種勞動行政處罰,糾正違法,促使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金,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穩定社會。

罰款與罰沒款在司法實踐中是存在一定的區別的,主要區別在於兩者的交納方式和後期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罰沒款一律是需要上交國庫的,但罰款可以一部分是需要交納到地方財政的,作爲相關的經費來操作使用。另外,罰沒款是不涉及到交納相關稅費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