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那個罪重

一、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那個罪重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那個罪重

1、當然是刑事拘留嚴重。

2、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一種違法行爲。刑事拘留,說明當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來是面臨逮捕、判刑、坐牢。

3、行政拘留記錄一般不影響當事人今後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後被判處刑罰的,就會影響今後報考公員等。

二、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有什麼區別

(1)拘留的性質不同。行政拘留是對行政違法公民,主要是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公民適用的一種行政處罰,具有制裁性和懲罰性。刑事拘留是對觸犯刑法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適用的一種強制措施,具有預防性和強制性。對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起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對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複議,更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不過,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對於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過錯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賠償。對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釋放或者變更其他強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違法的公民,讓他們吸取教訓,接受教育,改邪歸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及時制止犯罪人繼續危害社會,防止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查和審判,實施妨礙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行爲,預防其繼續犯罪和發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3)決定拘留的機關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

(4)適用的對象不同。行政拘留適用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適用的對象是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行政拘留適用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適用的法律依據《刑事訟訴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爲10日,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至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長至37日。

(7)拘留能否暫緩執行不同。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的規定,在申訴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裁決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親屬能夠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暫緩執行;而刑事拘留沒有暫緩執行,但在執行後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變更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相較於行政處罰和犯罪,當然是犯罪的情形更嚴重一點,對於行政拘留,只是針對違法行爲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而如果涉及到刑事那麼就是一種犯罪行爲了,而且兩者拘留的機關不同,使用的法律依據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