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人行政處罰標準罰多久?

一、如果打人行政處罰標準罰多久?

如果打人行政處罰標準罰多久?

毆打他人會被行政處罰將會採取最長20天的行政拘留的處罰措施。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最長的時限是二十天。

《治安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二、行政拘留期限規定是什麼

公安機關在處理公民的打架行爲時用行政拘留來處罰就說明其毆打他人的行爲已經達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但其程度還不至於需要用刑法來懲罰,所以毆打他人行政拘留最多加起來總共只可能有二十天,一旦超過了期限就說明國家機關的處罰行爲已經違法了。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毆打他人的這種現象,肯定是需要進行嚴厲處罰的,因爲畢竟這種行爲是違反我們國家行政法律規定,需要對此進行處罰。具體的處罰的措施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情節比較嚴重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三、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處罰有哪些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衆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爲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爲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在打架鬥毆行爲比較嚴重或者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結果的時候,那麼就有可能構成犯罪,此時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就包括故意傷害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等。所以實踐中,還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看是否構成犯罪,具體構成什麼罪,這樣才能根據刑法中的規定作出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