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政複議如何回覆

交通違法行政複議如何回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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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如何行政複議

對於非現場處罰(電子警察拍照)的交通違法行爲認定有異議的,當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各市、區交警大隊處罰視窗開具處罰決定書,持上述證件及處罰決定書,到交警隊行政複議科受理中心申請行政複議。

對現場處罰的交通違法行爲認定有異議的,當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執勤民警現場開具的處罰決定書,到當地交警支隊法控處複議科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