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是如何附帶行政賠償的

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或者因具體行政行爲和與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其他行爲侵權造成損害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立案,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合併審理,也可以單獨審理。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行政訴訟是如何附帶行政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