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參與人依法享有哪些權利

行政程序參與人享有的權利:

行政程序參與人依法享有哪些權利

1、請求權。

對於應申請的行政行爲而言,請求權是相對人最主要的權利,它是相對人可以要求行政主體或其他義務人爲一定行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權利。基於相對人請求權的行政主體的義務主要包括:提前公開或公佈權利人範圍和權利事項,滿足權利人的知情權;對於申請負有答覆的義務,不論申請人是否屬於權利人範圍,也不論其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依法作出有利決定;拒絕授益的,依法說明理由。

2、聽證權。

聽證權是相對人根據法律規定,在行政主體舉行聽證會時,親自或委託他人蔘加聽證會,並依法享有或行使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等項權利的權利。聽證是行政程序正當性的關鍵所在,聽證權正逐步成爲相對人程序權利的核心。

3、陳述權。

陳述權是行政相對人享有的陳述相關事實、說明有關理由的權利。基於相對人陳述權的行政主體的義務主要有:告知相對人享有陳述權的義務;允許相對人陳述,爲相對人陳述提供時間、地點的義務;記錄相對人陳述,促進行政規範化,爲行政行爲奠定事實基礎,併爲案卷排他原則的適用創造條件的義務;對相對人陳述進行審查覈實的義務;陳述的內容經覈實屬實或符合合法性要求的,必須作爲行政行爲的事實根據的義務。

4、申辯權。

申辯權是行政相對人或者相關人享有的、對行政主體的觀點、認定、理由、決定等進行申訴、辯解的權利。基於相對人或者相關人申辯權的行政主體的義務主要有:告知申辯權的義務;允許行使申辯權,爲申辯權行使提供時間、地點和方便的義務;申辯理由依法成立的,必須予以採納的義務;記錄申辯,爲可能出現的訴訟中取證奠定基礎的義務。

5、知情權。

知情權是有關組織或個人享有的知曉行政行爲相關事宜的權利,主要包括:

①與行政行爲設定相關的情況,包括行政行爲設定的理由、方式、對象範圍、程序限制等;

②與行政行爲作出有關的情況,包括行爲對象範圍、行爲方式、行爲時限、救濟途徑等;

③與行政行爲變動相關的情況,包括行政行爲撤銷、變更、撤回等的理由、補償事宜等。

知情權是一項母權利,它可以派生出多項子權利,如閱覽卷宗權、得到通知的權利等。知情權與行政主體的告知義務、公開義務、通知義務等項義務密切相關。

6、參與權。

參與權是行政相對人蔘加行政行爲過程,就涉及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闡述自己的主張,從而影響行政主體作出有利於自己的行政決定的權利。

7、平等權。

相對人的平等權可以分爲兩種:

①相對人與行政主體之間的平等權。行政相對人平等權的強調,能使行政行爲更加貼近於服務行政理念,有利於行政合作關係的建構。

②相對人相互之間的平等權。

8、申請複議權和提起行政訴訟權。

行政相對人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有權依法申請複議和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的日常行政執法也需要行政相對人的配合,但是,公民也有義務、有權利監督行政單位的行政執法,如果行政執法程序是違法的,作爲行政相對人,當然可以對行政執法行爲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