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內容是否合法?

一、第三人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內容是否合法?

第三人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內容是否合法?

第三人申請公開行政複議內容是合法的。因爲法律設定第三人制度的目的,是使同被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有關的法律爭議得到統一解決,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得到法律救濟。行政複議第三人,是同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參加行政複議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在主體上,第三人是申請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在實體權利義務上,第三人同被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即具體行政行爲對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產生直接影響。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是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人在行政複議過程中享有的複議權利,其權利的行使不因複議申請人、被申請人行使權利的改變而改變。如第三人享有同申請人相同的委託代理人的權利、委託鑑定人的權利、查閱資料的權利等。

(3)在程序上,第三人在行政複議開始後終結前,經過申請或者複議機關決定參加行政複議。

二、第三人蔘加複議的方式有哪些?

第三人可以透過兩種方式參加:一是由複議機關通知參加;二是申請參加。第三人不參加行政複議,不影響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1)通知參加

行政複議期間,行政複議機構認爲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可以通知其作爲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2)申請參加

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可以向行政複議機構申請作爲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處於一個行政複議的第三方,他想要申請公開行政複議的內容,也是屬於合法的請求,但是他如果是沒有具體的立場,或者是他並不是處於這個案件的相關利害關係人,那麼他就不能夠申請公開,如果他是這個行政複議的利害關係人申請公開之後,最終是否會公開,也要看行政機關的決定。